行车记录器人人都在用,但很少人想过,同一台机器、同样的装法,开过州界可能就违法。这不是危言耸听,而是美国各州对行车记录器的摆放位置、尺寸大小、甚至能不能录音,规定各自不同,没有统一的联邦标准。
先讲最基本的原则:记录器不能挡到驾驶视线。这条规则在阿拉斯加、亚利桑那、加州、佛州、夏威夷、伊利诺伊、印第安纳、艾奥瓦、堪萨斯、肯塔基、缅因、马里兰、密苏里、内华达、北卡、犹他和佛蒙特都明文规定,但即使没写进法条的州,这也是该遵守的常识。

位置规定细到令人意外。加州要求记录器只能装在挡风玻璃三个特定区域之一:远离驾驶的下角七英吋见方范围、靠近驾驶的下角五英吋见方范围,或是上缘中央五英吋见方范围。伊利诺伊更直接,只能装在乘客侧下角。阿拉巴马、特拉华和路易斯安那干脆不准装在挡风玻璃上;宾州和明尼苏达则规定挡风玻璃上什么都不准挂,记录器只能改装在仪表板。
尺寸也有门槛,多数州要求记录器小于五英吋,夏威夷放宽到七英吋,印第安纳却收紧到四平方英吋以内。

录音才是真正的地雷区。加州、特拉华、佛州、伊利诺伊、马里兰、麻州、密歇根、蒙大拿、内华达、新罕布什尔、俄勒冈、宾州和华盛顿这13州采「全体同意」原则,车上每个人都得同意才能录对话。纽约等多数其他州则是单方同意即可,录像没问题,但录对话至少要有一方知情同意。对家庭出游影响不大,但共乘同事或载朋友远行时,这条就该放在心上。
编辑部的建议很直接:跨州自驾前,先用最严格的加州标准来装——选一台四到五英吋的小型机种,装在后照镜后方,这个位置本来就被后照镜挡住视线,等于不会多挡到任何视野。上路前先查目的地州的DMV官网,确认摆放角落与尺寸限制,进入双方同意州就先关掉录音,或直接告知车上所有人正在录音。设备合法不等于用法合法,这中间的落差才是行车记录器最容易踩雷的地方。
本文提及之各州规定整理自Engadget报导,实际法规请以各州DMV最新公告为准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