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款App在歐盟上架,抽成可能是5%,也可能是26%,差別只在使用者按下「購買」那一刻,錢是怎麼付出去的。這是蘋果最新公布的歐盟商業條款裡最直接的畫面,新規定將於10月1日生效,先前爭議不斷的Core Technology Fee(核心技術費)將被Core Technology Commission(核心技術抽成)取代,改為直接對App內購交易收費。
蘦果表示,「大多數開發者」若使用蘋果自家的App內購(In-App Purchase)技術,將被收取15%抽成;不在App Store小型企業計畫(Small Business Program)、迷你App夥伴計畫(Mini Apps Partner Program)或影片夥伴計畫(Video Partner Program)名單內的其他開發者,這個數字會提高到26%。
如果開發者選擇在App Store內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,抽成是20%;若引導使用者跳出App、到外部網頁完成付款,抽成則是15%。這兩種路徑下,只要是上述三個夥伴計畫的成員,抽成都會降到10%。至於完全不透過App Store、直接以其他管道發行的App,蘋果訂出的抽成是單一稅率5%。
換算下來,同樣是完成一筆交易,最低與最高抽成之間相差21個百分點,而決定落在哪一個數字上的關鍵,是開發者用什麼方式收錢、又是否加入了蘋果那三個特定計畫。
這次調整是蘋果因應歐盟《數位市場法》(Digital Markets Act,DMA)一連串法律攻防後的最新結果。根據報導,蘋果近期在爭取擺脫DMA下更嚴格監管的「守門人」(gatekeeper)身分一案中敗訴,同時也可能因為潛在反競爭行為,面對包括德國在內的個別國家訴訟。另一方面,美國境內近來出現放寬側載與替代支付限制的動向,蘋果也正在美國法院爭取對第三方支付交易收取5%至15%抽成的空間。






